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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应从城市利益出发

    信息发布者:杨发玺
    2017-04-11 21:03:09   转载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怎么看待现存农村土地制度、怎么对农村土地进行利用,是最引人关注也值得探讨的话题。


      在前不久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的分论坛上,其中有一场和三农直接相关,名字是“新土改:探索与与思考”,这已是博鳌亚洲论坛第三次把“三农”纳入到分论坛的话题当中。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温铁军、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泽针对现行土地制度弊端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验进行了探讨。

    博鳌论坛话“三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应从城市利益出发      论坛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现存土地制度暴露出的弊端。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第一个发言。一上来,他的矛头就对准了农村宅基地的入市问题和承包地流转问题。

    博鳌论坛话“三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应从城市利益出发

          蔡继明表示,农村建设性用地的流转,实际上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我们只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存量的建设用地入市,但是这块地占的比例是非常小的。整个农村建设用地大概有19万平方公里,70%、80%是宅基地,但是不允许流转。宅基地只在农村集体中流转,可以想像其财产功能是根本发挥不出来


      另一方面是承包地。承包地目前流转也只有大概三分之一的规模,能够达到100亩规模经济的也不过是350万农户。100亩最低的规模经营都达不到的情况下,我们的农业现代化是很难实现的。



      接下来,又有两位嘉宾把目光聚焦到了农村宅基地的入市问题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认为,农村宅基地如果能够入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的土地可以同价同权,那么,过高的房价也可以得到抑制。


      刘世锦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的土地同价同权,但是到目前还没有实现,宅基地本来我们想要创造条件,但是现在还只是在一个村民组进行流转。

    “到底谁需要这些土地?城里人可能去农村,但是你想买这个地可以买吗?如果说供地的比例能够达到40%以上,如果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能够进入市场,如果经过某种政策处理以后,该交的税交了,我们的房价能有这么高吗。实际上,供给侧是制度问题。


      我觉得解决问题仅仅在需求侧采取措施是不够的,解决不了长期的问题,根本问题还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供给侧。”


      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泽也认为怎么让宅基地流转起来、把闲置的土地资源利用起来,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姚泽谈到,老房子就扔在那里,没有人开发。如果这些宅基地能够入市,让农村和城市一起合作开发,那我们的土地资源就可以用起来。中国未来必定面临一些村庄重组的问题,肯定有一些村庄会消失掉。在消失的过程中,怎么把宅基地流转起来。如果能把这个问题解决,那也是一个很大进步。现在“三权分置”在推动,希望宅基地入市这方面能出台很好的政策。


      对于以上三位专家的观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温铁军也表示出了部分认同,他觉得,农村中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应该相等于城市的政府土地所有权和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温铁军认为,土地管理法是偏向城市利益的法。我们在土地管理法出台十多年之后,才有了保护农村承包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至少说农民做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谈判对象力量是非常弱的。长期以来我们要求的就是,农村中的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应该相等于城市的政府土地所有权和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因此,早在土地管理法提出之后,我们当时作为农村的研究人员,提出的观点就是同权同利。


      不过,当谈到其他三位学者关于宅基地入市和流转问题时,温铁军表示,这一点还应该从长计议,他认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到底应该怎么改,还需要从农民的角度出发,想一想他们需要什么,而不是从城市的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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